我国制药行业GMP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。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最新信息,迄今全国已有近1500家制药企业通过GMP(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)认证;已实现血液制品、粉针剂、大容量注射剂全部按GMP标准生产,原生产这三类产品的企业,有20%以上因未能达到GMP要求被淘汰。按照国家药监局的统一部署,小容量(5ml以下)注射液生产企业必须在2002年底达到GMP要求,2003年1月1日起,凡未取得《药品GMP证书》的小容量注射剂生产企业,一律停止该剂型药品的生产;所有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必须在2004年7月1日前通过GMP认证,届时达不到要求的将不能再生产。
国家药监局安全监管司负责人说,提出上述目标,是为了促进医药企业调整结构,资产重组,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。事实上不是现有医药企业都有能力进行GMP改造,也不要求每个企业对现有剂型全部改造。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有所为有所不为,选择有市场前景、有竞争优势的剂型和品种进行改造,条件不够的可以走联合兼并、资产重组的道路。
据这位负责人介绍,目前全国还有3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没有一个剂型通过GMP认证,估计到2004年6月底,将有近千个未进行改造的企业被兼并或淘汰。届时虽然企业数量减少,但是企业素质、生产能力水平、产品质量会有很大提高。他说,目前已通过GMP认证企业的数量不到全国药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/3,而市场占有率达到一半,就是很好的证明。
这位负责人还指出,通过GMP认证并非一劳永逸,药品监管部门今后将加强认证后的跟踪检查,以巩固GMP认证成果。